痛心!清明节前夕,深圳一天通报了四起交通死亡事故......
昨日
清明小长假第二天
深圳交警微博通报了四起交通死亡事故
令人痛心
机动车道上骑行自行车被撞身亡
据@深圳交警 昨日22:52通报称,4月2日19时30分许,光明新区公常路中泰工业园路段,陈某(男,32岁)驾驶粤PWK797号小车与张某萍(女,35岁)骑行的自行车碰撞,张某萍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4月3日3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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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光明交警 初步调查,陈某驾车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交通状况、疏忽大意;张某萍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骑行自行车时未靠右侧通行。目前,相关车辆正在检验鉴定,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人行横道上被撞身亡
昨日 22:19,@深圳交警 微博通报,4月3日14时22分许,姚某栋(男,35岁)驾驶粤B7Q1Q5号轻型普通货车沿大浪街道华荣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广信商务宾馆路段时,碰撞正由东往西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李某(女,34岁),李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深圳龙华交警 初步调查,姚某栋驾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要负事故全部责任。
机动车道内骑行电动自行车被撞身亡
或负主要以上责任
昨日13:46 ,深圳交警 通报,4月2日10时25分许,光明新区松白路玉塘街道石岩湖公交站台路段,一小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林某新(男,63岁)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9时死亡。
经@深圳光明交警 初步调查,林某新在机动车道内骑行电动自行车,可能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目前,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小车是否超速等正在鉴定,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骑行人死亡还要担责
昨日11:57,@深圳交警 通报,4月1日10时24分许,光明新区松白路凤凰办事处塘尾牌坊路口,一大客车与一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刘又某(男,39岁)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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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光明交警 初步调查,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刘又某涉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可能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目前,大客车车速等相关车辆人员情况正在鉴定,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有多危险,
这个视频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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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交警介绍,2016年深圳市共发生涉及行人、非机动车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549起,死亡238人,受伤497人。
发生事故主要原因
①部分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造成行人死亡的事故中,违法进入机动车道,在机动车道内坐卧、停留,横过道路未使用过街设施等违法行为是造成行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②早晨及夜间时段事故发生相对集中。该时段光线不足视线不好,影响驾驶安全,另外,早晨时段尚在人体生物钟休眠恢复期,身体状态尚未达到最佳状态,容易出现疲劳驾驶或注意力不集中而引发交通事故。
③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内违法现象突出。所有涉及非机动车死亡事故均发生在机动车道内,且伴随着横穿、变线、逆行等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警钟长鸣,
假期出行在外,
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内容综合来源: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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